管理职能

发布时间:2017-08-28 | 字号:

  中共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中共杭州市委、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在萧山区委、区政府领导下,负责对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、统一管理。
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北、桥南区块(以下简称“开发区”)的经济发展、城市建设、行政管理、社会管理等事项。其主要职责是: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、区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;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、社会发展规划,报经萧山区委、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  (二)组织编制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,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,按规定程序报批获准后组织实施。
  (三)制定开发区有关行政管理等规定,并组织实施。
  (四)负责做好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、备案;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、章程的审批和变更,审核上报需国家、省级部门审批的项目。
  (五)负责开发区内国有资产、财政、审计、统计、人力社保等管理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事务管理;负责下属投融资平台管理,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。
  (六)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、征收、开发、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、转让工作以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管理。
  (七)负责管理开发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。
  (八)负责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。
  (九)负责开发区内产业发展规划制定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工作;负责管理开发区内各类经营实体,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,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  (十)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其他涉外经济活动,处理涉外事务。
  (十一)负责开发区内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地下资源和文物保护等工作。
  (十二)发展和管理开发区公益事业。
  (十三)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、派出机构的工作。
  (十四)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。
  (十五)行使萧山区委、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,完成萧山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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